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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哪些
    核心内容: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、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双方来往的书信、电子邮件等证据。下面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能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。

    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

    1、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;

    2、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;

    3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协议,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,在备注栏里注明“分居”,并且保留邮寄凭证,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;

    4、双方来往的书信、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;

    5、人证,如朋友、亲戚或邻居,除了证人证言外最好再辅佐以其他的证据,这样被法院采信的几率高。

  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  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

  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
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

    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
    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
    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
   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
    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    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:

    (一)书证;

    (二)物证;

    (三)视听资料;

    (四)证人证言;

    (五)当事人的陈述;

    (六)鉴定结论;

    (七)勘验笔录。

   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

   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




    知识延伸:分居的概念


   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,停止共同生活,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。通常情况下,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,但只要彼此已分房,各不相干,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,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。在法定分居情况下,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、配偶赡养费、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。


    文章来源:东莞婚姻律师 : www.lawyer1912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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